地区: | 普兰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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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1-83114085 |
地址: | 大连市普兰店区市民服务中心11楼 |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教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
4、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
5、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6、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区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区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其他款项的教育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7、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8、主管全区中小(幼)学、特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考试工作。
9、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科室、职责
综合科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教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
党群科
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普教科 学前职教科 督导室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
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主管全区中小(幼)学、特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招生科
组织高考、中考考试工作。
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基建财务科
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区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区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其他款项的教育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审批科
发放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