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街道及企业的分...
机构信息
地区: 旅顺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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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街道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我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审批等事项,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九)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相关财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等支出。

(十二)组织编制和执行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监管区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和缴库。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承担普惠金融等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国家、省、市有关基金,指导监督区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全面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八)对大连市旅顺口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金融服务等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大连市旅顺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工程造价审查中心、国库收付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稽查大队等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九)依法履行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职权。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改局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2)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部门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2、与区发改局在区本级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区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

(2)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区本级其他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和牌照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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