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旅顺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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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11-86395278 |
地址: | 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 |
(一)拟订区创新驱动发展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区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规划,孵化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
(六)编制区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牵头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以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跨区域科技合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
(十二)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整政策建议,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提出区级财政性支持资金安排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十六)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发展的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十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协调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推广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指导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配合指导企业节能监察、检测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十九)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责,配合做好全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平衡全区电力资源,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二十)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依照有关法规,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十一)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依照有关规定,推进工业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国际化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十二)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指导企业融资工作。
(二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协调解决原所属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遗留问题。
(二十四)参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及产业定位,组织引导工业项目进入专业化园区,引导搬迁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
(二十五)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军民资源共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履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职责,协助市级部门做好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二十六)对大连市旅顺口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企业服务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二十七)依法履行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职权。
(二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九)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对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支撑引领全区经济发展。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2.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国家新原材料基地建设。
3.贯彻制造强国发展战略,推进落实各项规划部署和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4.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