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普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1-87804230 |
地址: | 大连市金普新区宁海小区33号 |
友谊街道位于金普新区西南部,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4.3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37平方公里,海岸线14.26千米,下设3个村(园艺村、兴民村、龙王庙村)、10个社区(宁海社区、古城乙区社区、康乐社区、金华社区、爱民社区、龙兴社区、金海社区、明珠社区、龙祥社区、堂悦社区),户籍人口3万余人。友谊街道,拥有“三纵两横”的陆地交通网,渤海大道、沈海高速、哈大高铁、辽宁省滨海公路、金州一号路贯穿全境,与金州湾国际机场毗邻而立,是金普新区连接大连主城区、辐射东北的重要门户,是金州古城唯一拥有海域开发的街道。街道将围绕城市更新项目,致力打造沿海经济商务区。
领导班子
程丽华 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负责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联系街道人大、政协工作。
李秀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王 萍 党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党建、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社会治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老干部、机关支部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王全洪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街道纪工委工作。
纪长征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保、防台防汛、农村农业、渔业生产、海域管理、土地管理、征地动迁、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和地震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联系土地所。
丛 林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信访、维稳、司法等工作,协助副书记做好综治、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 。联系司法所、龙王边防派出所。
张兆婧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行政管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劳动和医疗保障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武装、社区(村)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分管社区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内设机构
友谊街道设六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
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
友谊街道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经济发展和财政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街道村(社区)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推进党建融合发展,实现基层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做好人才工作。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预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接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五)组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慈善与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均衡辖区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发展。落实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六)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开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交通管理、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的社会管理和生态宜居环境。
(七)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科技创新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综合数据统计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八)负责社会力量的动员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辖区基层治理工作,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共事务,统筹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资源为辖区发展服务,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九)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对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实施自治管理,提升社区和村级组织的综合治理水平。
(十)做好人大、政协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商联等相关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做好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退役军人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及渔业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村镇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
(十二)按中央、省、市赋权,统一指挥协调派驻街道的执法监管力量和资源,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