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甘井子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08: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1-86319322 |
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1号, 邮政编码 116033 |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4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经济合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综合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全区商务工作总体情况及运行态势;综合研究、组织协调解决商务工作发展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承担区商务局归口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拟订区域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和电子商务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外商投资实际到位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完成实际利用外资年度计划及绩效考核;负责协调、调度外商投资企业进资、增资并进行汇总分析;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各街道、园区完成全区年度内资使用计划。
(六)负责制定全区境内外招商计划,组织重大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境内外招商项目的考察、洽谈、引进和签约,跟踪重点国内招商项目落实。
(七)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各类外贸展会及经贸对接活动,提升外贸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组织参加国家和省际展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活动,利用展会开展招商。
(八)按规定协助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我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及变更审批或备案事项进行指导;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年度外资奖励资金的初审与统计上报工作。
(十)负责国内外商贸团组来访考察洽谈、外埠单位来我区经济合作交流的联络接待等工作。
(十一)负责为全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区域合作交流提供信息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二)按权限负责全区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办理工作。
(十三)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负责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甘井子园区、甘井子区外贸企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管理。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融资租赁服务园区的招商、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受理与协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
(十六)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