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沙河口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我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部分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七)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及纪念活动等活动,依法承担对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灵活就业企业军转干部的身份认定及生活补助金等补贴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