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二)负责退休养老、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三)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四)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维护辖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五)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