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中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
电话: | 0411—82565763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综合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全区商务工作总体情况及运行态势;综合研究、组织协调解决商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三)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港航)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拟订区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和电子商务建设工作。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
(八)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国内外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及项目跟踪落实,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平台建设。
(九)研究、分析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全区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对外招商活动;指导促进外资项目发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促进营商环境建设;负责外商来访签证邀请的办理和重要团组、重点客商的联络接待。按权限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初审工作和商贸来访团接待工作。
(十)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加工贸易发展;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名牌商品;推进跨境电商等外贸新型业态发展。承担全区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摩擦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协助市商务局参与调查、收集我区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遭遇国外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和信息;建立进出口预警和监控体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区企业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和世贸规则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对口帮扶工作。
(十三)负责推动区域金融业发展,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承担金融监管单位、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工作,推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及证照颁发、签注、收缴、保管等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区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相关工作。
(十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等有关责任。
(十七)对大连市中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经济合作、对口帮扶、大型经贸活动及港航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等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大连市中山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加强境外洽谈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顺利落地落实实施。加强我区与国(境)外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促进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