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康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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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7:00 |
电话: | 024-87344337 |
地址: | 康平县中心路50号邮政编码110500 |
康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 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邮政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 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全县交通运输主要通道 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要求,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及市政府规章、标准,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贯彻执行物流业有关政策,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 划、专项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拟订县城公路交 通等综合运输枢纽的规划工作,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投融资等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年度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开支等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承担全县大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价方案的审查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统筹协调 城乡公路发展,负责全县公路路网的规划、管理等工作,负责 全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承接国家和 省的公路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全县国省干线公路的年度投资 计划,实施全县重点公路建设管理任务,按规定实施路政管 理,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公路、水路运输及道路运输 相关业务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道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按照省、市确定的管辖范围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查及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统筹 协调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加快推进柴油公交车、出租车新能 源或清洁能源更新替代工作,组织落实公共交通政策及有关 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负责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政府对公共 交通行业的补贴等工作。
七、承担全县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统筹 协调城乡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组织落实出租汽车行业政策、 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出租车经营资质、运力调整、资源配置的审核、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政府 对出租车行业的补贴发放。
八、协调我县承担的县域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铁路建 设项目及县政府确定的铁路建设项目的征迁、运营工作。负 责全县地方铁路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九、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引进、推广及应用,
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 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新媒体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以及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职工技能、技术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通航水域水路交通(城 市园林水域除外)行业,以及公路、水运交通建筑工程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 物品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渗漏、洒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 通安全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和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国防交通保障工作。参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重大运输保障、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道路运政、县级以下(含县级)公路路 政、公路(县以上项目除外)工程质量监督、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和渔业船舶检验 监督等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 作;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处罚,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政审核审批项目的受理和 审核,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相关审查、审批 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六、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 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