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于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4-62785850,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24-62785849 |
地址: | 沈阳市沈辽路 206 号 |
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地区资源,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执筹推进党的建设。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络化社会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宣传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人民调解、社区娇正、治安联防和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等人民武装工作。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程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5.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管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体部门做好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7.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领导街道办事处、街道纪工委、人大街道工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规章等开展工作。
8.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围绕打造全国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的总目标,负责落实“两邻”社区建设、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和社区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
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民生诉求的受理、分派、办结和反馈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辑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件;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村)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社区(村)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和社区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村)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网络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社区(村)戒毒、社区(村)康复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做好住宅区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负责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面向公众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
7.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水利、林业等相关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维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
负责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负责对接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
沈阳市于洪区监察委员会驻南阳湖街道监察办公室。负责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营监督。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干部任免,管理监督等事项技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外服务窗口信息
部门负责人:李丽马野
主要职能:计生、残联、住房保障、失业就业相关服务。
服务流程:收件-审件-送件
办公地点:于洪区沈辽路206 号南阳湖街道三楼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024-6278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