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于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电话: | 024-25831228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更新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本区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二)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三)统筹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核算工作。
(四)统筹指导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及土地整备工作。
(五)开展区土地整备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的策略研究,协调推进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处理工作。
(六)研究制定区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工作规程、工作制度等,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七)依法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办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具体事务。
(八)负责信息数据统计和指导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
(十一)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十二)按分工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三)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四)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综合科:负责文电、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印鉴管理和使用、办公场所运转维护等后勤事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统计和指导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负责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城市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负责涉法涉诉案件相关工作;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案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建立信访档案,做好案件文类分类;负责市长信箱、8890、民心网、12345等热线和网络投诉答复办理工作。
统筹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核算工作;统筹指导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及土地整备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区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工作规程、工作制度等,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办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具体事务。
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