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上园街道位于大东区东北部,东临联合路,南至北海街,西至望花南街,北起北大营西路,途径南卡门路、北大营东路至东站街。2019年11月大东区街道区划调整和改革工作,上园街道接收由原北海街道划分的一部分...
机构信息
地区: 大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88323395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54甲号
详细介绍

上园街道位于大东区东北部,东临联合路,南至北海街,西至望花南街,北起北大营西路,途径南卡门路、北大营东路至东站街。2019年11月大东区街道区划调整和改革工作,上园街道接收由原北海街道划分的一部分区域,新增加北至联合路,南至如意五路,西至北海街,东至东辽街的部分区域,辖区内由原来的9个社区增加到13个社区,总面积达到3.536平方公里,人口近13万多人。现辖区内共有13个社区,分别为高教、康都、上园、圣淘沙、华诚、浅草绿阁、新华、辰宇、愿景、矿北、东方、俪城、卫士社区。上园街道办事处位于大东区沈铁路54甲。

一、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统筹领导街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武装等工作,对所辖街道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党内相关法规条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组织所辖街道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街道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人民武装等组织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确保街道各项工作的落实。

4.研究决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城市管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更新、提升民生福祉、组织  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协调街道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领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代表区委协调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开展活动。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宣传、“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零疫情”的“四零”社区建设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

8.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信访稳定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决定,做好辖区内的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2.制定实施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街道经济协调、服务工作,大力发展为民便民利民的社会服务事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服务和房屋征收等工作。

4.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防汛防火、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物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整治、行政执法、防疫监测、职业卫生、市场监管等工作,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5.大力开展公共服务,深入践行“两邻”理念,负责所辖街道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为老服务、社会保障与救助、拥军优属、人口管理、就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推动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平安沈阳等品牌创建和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违法人员帮教转化等工作,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

7.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支持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8.依法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做好基层民兵工作,落实“双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9.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

三、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和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街道民生诉求,承办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案件的受理、分派、办结和反馈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街道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执行财务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人民武装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推进“零上访、零案件”社区和平安沈阳品牌创建工作。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协助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特种行业、要害部位等方面的管理;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品牌创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服务效率;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助残助学等政策,负责相关审批、证明及补助发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最低生活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审批受理等工作;负责特困人员的受理及审批一系列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推进“零疫情”社区和健康沈阳品牌创建工作。承担对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除雪清运、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非物业小区的庭院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小区保障、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日常巡查管理;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城市更新工作;配合做好市场监管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招商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推进“零事故”社区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防火救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和居民日常安全工作;负责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八)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推进品质养老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孤儿、“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受理及审批一系列工作;协助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所辖街道老龄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补贴审核发放任务;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两邻”社区建设和社区网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优抚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街道设置纪工委,是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负责本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区监委在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负责本街道监察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沈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沈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