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
电话: | 024-23894999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 公交路线:244路,117路,258路 , |
南湖街道位于和平区东南部。东起文化路立交桥,与沈河区文化路街道相邻;南至浑河大坝,与东陵区相邻;北至秀丽的带状公园。面积8.1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93568人(2010年)。辖彩塔街、保安寺、文化路、三好街、中科院、文安路、东大、旺嘉园、新世界9个社区。办事处驻文化路20号。青年大街、文化路、三好街等纵横境内。
和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在党工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与救助、拥军优属、人口管理、就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服务等工作,推进打造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平安沈阳等民生品牌。
(二)推进“两邻”理念深入建设工作,做好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服务和城市更新工作。
(四)负责人民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转化等有关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依法依规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防汛防火、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动植物疫病防控、职业卫生、市场监管等工作,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七)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街道经济协调、服务工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组织实施辖区统计工作,监测区域经济运行、服务重大项目、为企业提供帮扶,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八)根据授权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本街道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