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弓长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9-5809310 |
地址: | 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弓长岭区信访局三楼, 邮编:111008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三)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临时救助、低保边缘户救助、取暖救助工作;
(四)负责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受委托开展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保障项目时,对提出申请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调查、核实以及出具书面报告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系统;负责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居民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数据比对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决策提供数据分析和信息支持。
(五)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承担孤儿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区敬老院建设管理和农村五保工作。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协调社区建设;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七)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调查、规划、申报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和区际行政区域边界线及全区各乡(镇)之间边界线的勘定工作。
(八)负责地名管理,收集整理地名资料,街路命名,街路牌、楼门牌设置工作。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编绘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建设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的审批、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浪流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十)负责高龄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