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诸暨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
电话: | 0575-87629573 |
地址: | 诸暨市暨阳街道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六楼 |
诸暨市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和金融监管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加强地方金融管理能力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诸暨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诸暨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诸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三)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集聚区建设。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和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四)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五)拟订推动建立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协调工作。协调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
(六)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全市涉众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七)配合实施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民间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
(八)落实对省、绍兴市政府授权的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和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同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规范整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九)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