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民政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8〕10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泰顺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
机构信息
地区: 泰顺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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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电话: 0577-67582465
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8〕10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泰顺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泰顺县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指导乡镇民政组织建设和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指导社会工作、志愿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慈善工作。

(四)统筹城乡救助体系,负责、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七)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本级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动迁安置管理、政策指导、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五)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县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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