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1、项目由来
北京城区现有产权明确的排水管道 5277 公里,截至 2011 年底,北京排水集团运营
排水管网 4719 公里、泵站 89 座,排水井盖约 129908 个。在排水集团管理的 4719 公里
排水管道中,据统计,使用年限在 50 年以上的排水管线 483 公里,约占 10.24%,北京
城区使用年限在 30~50 年之间的排水管线 319 公里,约占 6.76%。使用年限在 30 年以
上的管线中约 120 公里管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更新改造。
现状排水管线系统由于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污水管线断裂渗漏导致路面塌
陷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稳定运行带来压力,因此为保障城市安全运行,需尽快改造
中心城有隐患的排水管线。因此,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北京市
中心城排水管网改造三期海淀段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修订)》(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实施),该项目属于“U 城镇基础设施
及房地产 147、管网建设”,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
改革委第 9 号令公布,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修正),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的第 9 项为“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
工程”,本项目属排水管网工程范畴,故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相符,为鼓励
类项目。
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京发改(2007)2039 号),本
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的第 6 项为“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
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本项目属排水管网工程范畴,为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与北
京市当前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 年版)》(京
政办发[2014]56 号,2014 年 10 月 23 日施行),本项目不在该目录中。
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京政办发[2015]42 号,
2015 年 8 月 25 日施行),本项目不在该“禁止和限制目录”中。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北京市和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淀区,由海淀区北五环外小营路到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各施工地点均位于现状道路处,本项目各拟建管段均位于现有道路路面下,路面上
道路两侧相邻为商业、企业、办公、住宅、学校等功能建筑,拟施工作业面与邻近的住
宅最近距离为 10m。
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三、工程任务和内容
本项目改造污水管线共 30 条,总长度为 33341.9 米,具体内容见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