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瑞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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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 |
电话: | 0577-65710127 |
地址: | 瑞安市平阳坑镇平阳坑村 |
平阳坑镇是瑞安中西部的一个乡镇,位于飞云江中下游交接处,地跨飞云江两岸。东北与马屿镇相连,西北与高楼为邻,是高楼片区的东大门。镇域面积27.2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户籍人口1.8万。素有“二十里山水长廊,八百年文化之乡”之美誉,是一个以世界非遗“木活字印刷术”而闻名的木活字小镇。历史上古码头商贸云集,有瑞安西部门户之称,是一座十分难得的兼具区位、旅游与文化资源优势的历史古镇。交通区域优势突出。辖区内设有龙丽温平阳坑高速口,与温州市区仅30分钟车程,与瑞安市区仅20分钟车程。文化资源优势突出。东源村木活字、大坑村红色历史、包井宫道教文化、南山索面等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特别是东源木活字印刷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平阳坑的一张文化金名片;南山索面,三百年匠心坚守,飘香海内外,索面晒场受到全国各地摄影爱好者点赞。生态资源优势突出。半岭堂古道、古镇古街古埠等古迹和优美的山水田园风光,相生相伴,相得益彰,其中千年驿道半岭堂,更是见证移民通商历史,吸引众多登山爱好者。特别是获批省级湿地公园的平阳坑绿道,有万亩竹海,摇曳生姿,逶迤八公里,自然禀赋稀有,曾是“温州两家人”电视剧的拍摄基地。
未来,我镇将以“一轴两翼四区”的拥江发展战略为总抓手,全面布局集镇商圈经济、东源非遗研学、绿道田园休闲、高山林下古境四大区域,形成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逐步建成木活字非遗主题旅游风情小镇。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7号)和温州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温机改〔2019〕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市直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按照现代城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社保、财政、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新居民服务管理、残疾人、侨务、气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完善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平阳坑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平阳坑镇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等职责,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等。
(二)平阳坑镇应急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防汛抗台、森林防火、减灾救灾、地震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上述领域信息报送及执法协助工作。
第五条 平阳坑镇机关行政编制20名。领导班子职数按上级换届政策有关规定执行;中层领导职数9名,其中正职8名、副职1名。
平阳坑镇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平阳坑镇应急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六条 人大、纪检、监委、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工作由综合性办事机构承担。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王少华(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林牧樵(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工作。
分管财政办。
余锋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招商引资、木活字文化产业发展。联系政协、慈善、乡贤等工作。
邵志武(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负责考核考绩、机关人事、机关事务、地方志、保密、档案、依法行政、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务公开,负责工青妇、老龄委、关工委、群团、双拥,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公共安全、普法、法制、司法、公安、国安、禁毒、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消防安全、新居民服务、打私与海防口岸、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应急信息处置等方面工作。
分管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联系高楼派出所、高楼司法所、马屿检察室、马屿法庭。
瞿 磊(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台、森林防火、气象,负责环境保护、“五水共治”、市政公用,负责统一战线、侨务、民族宗教、工商联、乡贤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村办、应急管理中心,联系高楼环保所。
鲁云高(党委委员):暂不分工。
吴义川(党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负责发改、重点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审计、工业、招商引资、信用、商务、科技、供电、能源、节能减排、金融、税务、邮电、住房公积金,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绿道开发管理及永和佳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协管应急管理中心,联系高楼供电所、马屿税务所、农商行平阳坑支行、电信高楼支局、邮政高楼支局、移动马屿支局。
张远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联系深化改革、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综合文字工作。
分管监察室,联系政务服务中心。
金海挺(党委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负责教育、党史、交通运输、“三改一拆”等工作。
协管党建办、镇村办、社会事务办;联系高楼教育学区、平阳坑学校、平阳坑幼儿园、交通综合执法队高楼中队、高楼广播电视中心。
张晓华(党委委员):负责组织、机关党建、基层党建、机构编制、党员干部管理、人才等工作。
协管党建办。
郑进伦(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人防、退役军人事务,负责民政、残联、青山白化整治、人力社保、招才引智、卫建、医疗保障、减灾救灾、红十字会、慈善等方面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联系高楼社保所。
冯怡宇(副镇长):负责行政执法、“四边三化”、“八美八化”、环卫,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房审批等方面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分管镇村办,协管经济发展办;联系平阳坑住建所、高楼资规所、平阳坑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高楼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楼市监所。
张中正(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三位一体”、水利、渔业、供销、农经、“三资”管理、扶贫、一事一议项目、农村供水、美丽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未来乡村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
分管农办,联系高楼水利管理所。
张 钰(副镇长):在外招商,暂不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