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
机构信息
地区: 洞头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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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 0577-63481028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
详细介绍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争议等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本部门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牌子)、办公室、政治处、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行政复议和应诉协调科、政府法律事务科、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另设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法治工作服务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北岙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大门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元觉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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