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洞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577-88371892传真0577-88362615 |
地址: | 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 |
温州海经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温州海经区开发建设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编制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产业规划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和准入管理办法。
(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统筹管理温州海经区的统计工作,负责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水利、海洋、农业农村、交通等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拟订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国土、招商、生态环境、人才、科技、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征收安置等重要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牵头组织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建设和跨区域、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实施。
(九)负责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土地的统一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十)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对下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下属投融资平台。
(十一)负责温州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的发展工作职能。
(十二)协调市级机关及有关部门设在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以及海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单位的工作。
(十三)受洞头区委、区政府委托,行使洞头区灵昆街道、昆鹏街道的行政、部分社会事务管理以及城镇和开发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