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42号)等文件的规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职能转变:加强、...
机构信息
地区: 鹿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 —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77-88968119传真0577-88968100
地址: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发展大楼北楼3—6楼、南楼8楼
详细介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42号)等文件的规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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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网上服务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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