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鹿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77-88860353,0577-88860351传真0577-88860333 |
地址: | 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 |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二)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机场专项规划,参与编制铁路(含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含市域铁路、地铁等,下同)专项规划。监督指导全市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三)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地方铁路建设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地方铁路建设行业管理。提出公路、水路、机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建议。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监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城乡客货运有关设施管理。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引导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指导交通物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负责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行业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港口引航管理。
(五)负责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和职权范围内港口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承担全市高速公路运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七)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
(八)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交通有关规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实施。指导交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负责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和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十)协调邮政、海事、海上救助、航标、船级等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