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象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
电话: | 值班电话0574-65724517 传 真0574-65723949 ,监督电话0574-89387794 |
地址: | 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区2号楼11-13楼,邮 编315700 |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县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会同编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参与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及铁路等专项规划。制定全县交通建设、行业管理、运输装备、交通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事权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组织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建设。负责拟订公路、水路、港口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水路、港口建设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全县综合运输发展。推进公路、水路等联动发展,促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公共交通、营运车辆维修检测检验、交通物流服务、航道建设、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运输船舶机驾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期间旅客运输、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负责制定公路、水路、港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养护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岸线使用、港口经营市场、港口引航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综合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国防交通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强化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运输服务、产业培育等方面的统筹能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成本。依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执法模式,完善协同机制,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大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