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宁海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一楼二楼8:00-11:30,14:00-17:00(夏时令);13:30-16:30(冬时令)。四楼五楼8:30-11:30,14:00-17:30(夏时令);13:30-17:00(冬时令)(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59971570 ,监督电话0574-12345 , 传真0574-59987821 |
地址: | 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县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专家工作和留学人员来宁海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完善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