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宁海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时令);13:30-17:00(冬时令)(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65347000 ,监督电话0574-12345 ,传真0574-65347271 |
地址: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
宁海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部署、指导、监督、组织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三)组织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
(五)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处突防暴工作。
(六)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我县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旅行、留学、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七)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组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指导与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十)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监察留置专区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分工,组织实施对来宁海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和技术侦察配侦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公安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十五)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六)指导铁路、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承担县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