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机构信息
地区: 鄞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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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负责宏观经济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课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及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建议,拟订投融资和基本建设领域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管理;按权限负责企业投资项目(除技术改造项目外)核准、备案,以及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报批和综合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出综合平衡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意见。

(四)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指导全区卫星城市、中心镇的改革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区重大前期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综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实施对 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协调、验收、考评工作;研究拟订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负责重点工程考核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战略,负责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实施工作;规划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研究制定全区三大产业总体格局和发展定位,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上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区城市化推进以及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

(七)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和组织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运行保障;负责节能、能源“双控”;依法承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市架空高压电网建设的政策处理及协调工作;负责能源监督检查(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拟订对外开放战略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和平衡优化政策措施;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

(十)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促进全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物流业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和相关政策拟订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拟订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区级储备粮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救灾物资等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监测分析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并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并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编制、物资筹措、储备保障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负责本级国有粮食购销储备企业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四)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证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对口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负责管理对口帮扶项目资金,掌握、检查使用情况;承担区对口帮扶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建立以区级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区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宏观战略导向作用。在谋划区级发展规划时,重点聚焦事关全区长远发展的大战略、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政策、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跨区域大项目,提高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

2.在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作为投资主管部门,立足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投资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多措并举完善监管,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宜的监管体系,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3.进一步加强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整合优化经贸流通与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强化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储备和市场监测分析,构建起统一的粮食和物资收储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分工。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负责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参与开展人口生育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分工。区发改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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