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一)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本区域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
机构信息
地区: 镇海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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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令时8:30-11:30;14:00-17:00;冬令时8:30-11:3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574-86300932 , 监督电话0574-86306806, 传真0574-86300898
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蛟川街道办事处,邮编315200
详细介绍

(一)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本区域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2、 研究决定本街道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重大问题。

3、 加强党工委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辖区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考核、选拔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5、 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发挥社区的管理、服务、教育功能,提高居民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

6、 领导、协调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抓好人民武装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7、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受理本辖区的行政工作。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行使行政职能。

2、 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比照镇政府实行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老龄退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3、负责制定全街道经济发展的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强经济管理和服务工作。

4、认真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和农村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开发农业。

5、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居民区的保洁、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7、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兴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8、 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本辖区内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9、 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10、 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1、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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