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镇海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574-86281103,监督电话0574-12345 , 传真0574-86281108 |
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18号 ,邮编315200 |
(一)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业和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和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四)参与和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制定旅游、体育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体育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六)指导文化、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协会工作。
(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十二)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协调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管理全区考古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等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十五)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全区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出版、版权、电影、体育等案件的查处,协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六)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协助配合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