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仑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86781956 传真(0574)89383597 ,监督电话(0574)89285991 |
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7楼 |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文博、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文博、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六)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十)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监督体育经营活动。指导体育科研教育工作。
(十五)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文物博物、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推广。推动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的区域合作,以及旅游国际化。
(十六)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组织实施体育资源普查和利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体育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七)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制定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管理健身气功。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