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仑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值班电话110 传真(0574)86883163 ,监督电话(0574) 86775057 |
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7号 |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承担 “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反恐怖工作。
(三)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依法处置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按规定承担全区常住、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及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处突防暴工作。
(六)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消防大队、边防大队、武警中队的公安业务工作和相关建设。
(八)负责本区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公安消防大队承担重大灾害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区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监控;负责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十二)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羁押、管教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对来本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十七)承担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分局科及科以下干部;负责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涉警舆情引导工作。
(十九)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指导森林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十一)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