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北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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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值班电话:15356079936 传真(0574)89384217;0574-86784111(欠薪举报投诉)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大楼三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落实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控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三)负责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相关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海外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协同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落实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拟定全区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基金运行预测预警分析,拟定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组织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实施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省、市有关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离退休政策。

(六)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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