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江北区教育局是江北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域性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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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冬令时(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574-87668745传真0574-87668745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邮编315000
详细介绍

江北区教育局是江北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域性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进程;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贯彻实施;适时调整教育布局。
三、综合管理区内所辖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四、参与全区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五、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及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所辖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
七、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等工作;组织教育教学研究。
八、管理所辖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九、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主持区体育局工作。
   十一、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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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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