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曙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87291890 , 传真0574-87195725 ,信访办 监督电话0574-87195720 |
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7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和指导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全区直属学校(含直属单位、幼儿园,下同)及镇(乡)街道学校(含教辅室、幼儿园,下同)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四)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和稳定工作,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局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六)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制定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九)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本局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