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鄞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574-89387300,89387100 传 真:0574-89387199 |
地址: | 宁波市灵桥路190号 ,邮政编码:315000 |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波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在法定权限内起草有关商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有关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
(二)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护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三)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流通标准化建设。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应用。负责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四)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管理。负责“菜篮子”工作。
(六)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体系、产业基地等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制定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承担进出口商品管理和机电产品、易制毒化学品、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
(八)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制定国际市场开拓发展计划和政策措施。牵头组织重点国际贸易展会活动。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承担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创新研究。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
(十)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制定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工作。负责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推进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
(十一)负责重点开发区域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及纳入市重点开发区域管理的各类开发区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开发区运行的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制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促进工作。制定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推进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和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负责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商贸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打造国际消费城市。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建设高质量引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