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桐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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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冬令时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571-89546083,传真号码:0571-89546102 |
地址: | 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白云源路1388号,邮政编码:311500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实施意见、办法和政策,开展相应的理论研究。
2.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和市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相关市场的培育和产业发展。负责实施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活动。
3.负责实施文化艺术、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队伍建设,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体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馆站建设,扶持有代表性、示范性、特色性的群众艺术精品、非遗项目和民间艺术,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品种的传承发展。负责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4.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文体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体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促进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分析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和监测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及时统计和发布旅游行业信息工作。负责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和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的培育与开发,监督管理文体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体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体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社团工作。
6.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体育业余训练工作,筹备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加快推进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体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体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