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德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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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8:00-11:30 14:00-17:30 , 冬令时:8:00-11:30 13:30-17:00 |
电话: | 0571-58301001 |
地址: | 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刘家186号 |
莲花镇位于建德市北部,境内山峰壮如莲花,故名莲花镇。全镇行政总面积86.12平方公里,下辖6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总人口10192人。境内碧水青山、峰峦叠嶂,森林覆盖率高达86%,自然环境十分优美,千岛湖与新安江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佐依佑偎,怀抱期间,使莲花镇享有“新安江的后花园、千岛湖的前客厅”之美称。303省道穿堂而过,距杭千高速两个出入口仅10公里,建设中的杭黄高铁近在咫尺,交通区位十分优越。
莲花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结合特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加强为“三农”服务能力,指导农村“三资”管理,完善农村公共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三)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牵头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动集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
(四)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议事规则,完善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六)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镇、村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八)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