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德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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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8:30-11:30 14:00-17:30 |
电话: | 0571-89606200 |
地址: |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6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的福利与救助工作。参与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安置和后期扶持开发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负责处理移民遗留问题。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