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
机构信息
地区: 临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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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其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资料管理利用。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依法收缴相关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参与有关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配合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参与组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参与组织编制地区城市设计,参与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管理。配合做好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工作。统筹地区乡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本地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拟订地质勘查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协助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查处,参与测绘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对辖区违法建设的查处。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和规划竣工核实。

(十五)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房产交易网签管理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交易网签监管工作,房产交易在网签完成即实现交易备案确认,后续不再设置交易确认环节。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负责对实施网签后的房产按规定进行后续不动产统一登记。

2.与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水利水电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管工作。参与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八)内设科室及直属机构。

内设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计划财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专项规划科、行政审批科(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牌子)、耕地保护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村镇规划科牌子)、地质矿产管理科、测绘和地理信息科。

直属机构:规划编制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统一征地管理所、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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