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商务职责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国内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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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临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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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商务职责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粮食流通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商贸服务业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商贸服务、粮食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区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应用。促进全区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五)负责制定全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牵头协调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负责成品油零售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审及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菜篮子”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储备供应。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七)指导和管理全区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国际贸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广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区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机制,组织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八)负责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负责全区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指导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管理。

(九)负责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多双边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本区外派劳务和本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十)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产业招商。负责全区重点平台、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十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备案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负责联系境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投资促进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粮食、棉花、肉类和食糖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区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订单粮食”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管理。保障军供粮、救灾粮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规模、计划和动用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区级储备任务,负责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和物资的质量安全。管理区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军粮供应企业和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中高端消费聚集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着力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强化内外联动,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的效益,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2.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商务部门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3.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区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商务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则、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物资、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牵头实施农贸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区商务局负责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实施商品专业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

(十八)内设科室及直属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法制科),流通发展科,消费促进科(电子商务科),对外经贸科,外资外企科(行政审批科),投资促进一科,投资促进二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直属机构:区商务促进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物资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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