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富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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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全年):8:30-11:30,14:00-17:30 |
电话: | 0571-61706107 |
地址: | 杭州市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邮政编码 311400 |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其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资料管理利用。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依法收缴相关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组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工作。统筹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相关审批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相关工作。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废弃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验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负责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参与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参与矿山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违法案件查处。配合查处辖区违法建设行为。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和综合验收。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的林业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1.与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御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工作,负责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管工作。参与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参与编制森林防火、洪水干旱防御专项预案,负责编制森林防火、洪水干旱防御部门预案。承担区本级并指导全区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承担区本级并指导全区已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及河道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信息。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森林公安队伍及其物资装备建设,指导、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抗洪工作。参与全区洪水干旱、森林火灾、台风暴潮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承担全区洪水干旱、森林火灾、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管理范围内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等工作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参与编制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专项预案,负责编制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部门预案。按要求组建应急队伍,准备必要的机具设备和物资的落实,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5)必要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房产交易网签管理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交易网签监管工作,房产交易在网签完成即实现交易备案确认,后续不再设置交易确认环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3.交通运输规划有关职责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各类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平衡。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以及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