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余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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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9:00-12:30,14:00-17:30);冬令时(9:00-12:30,13:30-17:00) |
电话: | 0571-86223902 监督电话 0571-89516129 |
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1-14楼, 邮编 3111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组织实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提出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贯彻、拟定、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管理、收缴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使用;负责公租(含廉租房)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公共专项资金(基金)管理。
(六)承担区级和做地主体间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管理,保障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支出。组织拟订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制度。
(七)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社会保险政策,管理区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负责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区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府投资类专项资金、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协助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十二)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对镇(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划转、产权处置、资产评估监管等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十三)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指导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区与镇街(平台)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镇街(平台)统筹能力。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科学标准、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以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承担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