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萧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全年,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571-83819150 |
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萧然东路343号,邮政编码: 311201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区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执行。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维护。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八)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全区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