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滨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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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冬令时 9:00-12:30,14:00-17:30 |
电话: | 0571-87703204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区科技局 ,邮政编码310051 |
(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区内科研体系建设。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区科技创新环境营造、基础设施建设、研发支持和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并实施各类科技计划。
(三)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创新及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四)拟定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五)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拟订全区科技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和促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协调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九)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科学技术普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优秀科技企业、人才的选树组织工作。
(十一)承担区科协机关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 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2. 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3. 改进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委托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4. 改进科研机构评价机制,重在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
5. 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明确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区科技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和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规划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