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上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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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9:00-12:00 、14:00-17:30;夏令时9:00-12:30 、14:30-18:00 |
电话: | 0571-89501278,0571-89501279 |
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东楼14楼 , 邮政编码 310008 |
(一)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牵头全区各项金融工作,落实各项金融政策。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动态,为区政府推进金融业发展的部署、战略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负责与金融监管部门、区内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沟通,推进区内金融机构合作与交流。
(三)提升全区金融业服务水平。协助推进区内金融集聚区建设。负责推动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基金管理、金融科技等地方金融产业发展。负责区内金融业相关政策拟订及审核兑现工作。负责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 指导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协调解决全区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营造优良的金融业发展环境。
(四)负责指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牵头协调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推荐和辅导等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指导协调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牵头协调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五)参与对地方金融监管。牵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申报审核、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等工作。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配合上级监管部门负责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指导和管理。
(六)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牵头研究完善地方性金融维稳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本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取缔、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工作。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七)参与组织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参与各类金融人才的政策拟订和组织招引工作。负责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国内外交流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