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上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571-89500808 监督电话 0571-89500812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2楼 , 邮政编码 310002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区特困人员供养、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四)指导城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治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的福利与救助工作。参与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一)负责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