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上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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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9:00-12:00,14:00-17:30;冬季:9:00-12:00,14:00-17:30) |
电话: | 0571-89500550 监督电话 0571-89500522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东楼17楼, 邮政编码 310000 |
杭州市上城区发改经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负责重大战略规划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合理布局,根据产业导向和促进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的产业与行业发展政策,并协调、指导其实施。
(三)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四)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规划,落实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六)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综合性政策。负责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区能源管理,以及节能降耗、能源“双控”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承担区级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落实上级节能管理工作部门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任务。
(八)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牵头推进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
(九)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相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
(十)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数字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数字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平台建设。组织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十三)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企业的重大活动。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十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交流,协调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按照管理权限,协调推进城乡区域统筹产业发展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山海协作、区县协作、联乡结村、省级扶贫结对、民宗帮扶等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帮扶及协作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服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和参与区域合作交流活动。负责与友好城区的联络、交流和合作。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根据定价目录,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
(十八)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农业生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农业产业优化发展和综合开发。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人口发展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发改经信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价格备案管理等项目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制定价格及价格政策进行解释,对涉及价格政策解释的相关信访(投诉举报)由区发改经信局处理,违反价格政策的信访(投诉举报)由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有关农业领域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发改经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区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许可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农业投入品管理领域违法行为。
4.有关电子商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商务局作为全区电子商务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区发改经信局主要负责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相关软件产业发展。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各相关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