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办事大厅)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汕潮揭”三市地理中心,于2002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2022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直管核心区以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6.98平方公里为基础,以组团方式...
机构信息
地区: 榕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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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663)3262375 招商热线:+86(0)663-8777891
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迎宾路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大楼内
详细介绍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汕潮揭”三市地理中心,于2002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2022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直管核心区以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6.98平方公里为基础,以组团方式扩大优化为50.03平方公里,包括榕江新城片区12.86平方公里、临空片区15.63平方公里、临港片区21.54平方公里“一体两冀”三个片区。定位为经济功能区,突出经济发展和园区开发职能,承担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经济管理权限,2021年被科技部列入“以升促建”考察名单。202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41亿元;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229.61亿元;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35.21亿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6亿元。

揭阳高新区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抓手,坚持以“科技服务+高端产业”为方向,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全区现有企业1400多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17家、限上商业企业3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12家,拥有国鑫实业、敬业钢铁等一批年产值过十亿元的龙头企业,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万洋科技众创城、临空物流园、红东物流仓储基地等重大项目,带动区域产业向集聚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结构重塑,全面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剥离原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先行试点工作。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集聚创新资源,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开发建设等功能定位,构建精简高效、科学规范的园区机构职能体系。揭阳高新区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国家火炬揭阳机电模具特色产业基地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与广东省科学院、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科技和人才支撑。培育了华能达、日星科技、巴黎万株纱一批在智能家电、轮胎模具、纺织服装等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的细分领域“冠军”企业。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负责高新区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高新区机关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文秘、宣传、法制、群团、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政策研究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维护社会稳定,对影响园区企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进行调处、化解,协助做好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高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局)

负责拟订高新区科技创新驱动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企业培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等建设。负责开展对外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组织开展各类科技项目的引进、申报、管理和奖励工作。指导企业、行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或推荐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负责拟订高新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对外经济合作、国内外贸易、商贸流通、外商投资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重大产业项目洽谈、评估、引进及招商阶段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承担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等工作。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拟订和实施高新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管理和监督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园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管理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负责行使市政府授予高新区管委会在规划、建设方面的管理权限,并依法实施对高新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市政、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审核、备案或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监督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等工作。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负责拟订园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制订实施园区安全风险总体管控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园区相关单位制订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制订并实施园区相关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依权限发布相关灾情与应急信息。指导园区各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协调、处理等工作。指导园区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演练相关工作。协助榕城区依法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合做好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及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提供服务;协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洽谈、落地、投产见效、企业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高新区园区内相关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高新区机关事务保障工作;承办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组织研究促进园区中小微企业科技进步及其发展的对策,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支援、融资服务、咨询服务、对外交流和信息服务等;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应用推广高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企业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联系提供帮助,开拓合作渠道;承办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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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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