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揭西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663-5585650;传真号码: 0663- 5581286; |
地址: | 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 邮政编码:515400; |
揭阳市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综合性办法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单位后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单位后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单位后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六)负责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工作。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和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与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