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揭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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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663-3834388 传真电话:0663-3263760 |
地址: |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滨江路中段 邮政编码:515500 |
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揭阳市揭东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二、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组,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四、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镇(街道、开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区政府及其部门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