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枫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68-2973801 |
地址: | 潮州市火车站区站前二路;邮编:521031; |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参与拟订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等方面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财政发展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宏观经济决策和管理;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管委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区级预算支出及预算外财政专户和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公益金;管理政府贷款业务。
(五)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订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国有资产。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八)负责全区会计工作,开展会计执业资格培训、确认,推进会计电算技术的运用和发展。
(九)统一管理全区国有集体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评估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一)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二)回收各项逾期的财政周转金借款和技改贷款。维护财政信贷的合法权益。
(十三)积极推进全区财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各项财政业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管委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 人秘股
(二) 预算股
(三) 企业股(加挂农业股牌子)
联系电话:0768-2973801